一 单位负责人的职责
1) 确定一位分管领导,并设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锅炉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燃气锅炉,必要时应设立相应管理机构。
2) 严格按照条件选调司炉工人和介质责任人,锅炉,并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不随意调动。
3) 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文化技术教育。
锅炉房管理人员的职责
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和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其职责是:
1) 对司炉工人和介质责任人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 参与制订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
3) 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姓名: | 姜经理 ( 销售经理 ) |
手机: | 15231706888 |
业务 QQ: | 1721662029 |
公司地址: | 河北省吴桥县宋门工业园纬三路3号 |
电话: | 0317-7598888 |
传真: | 0317-7560000 |